深圳桥牌网桥艺交流判罚与仲裁《桥牌裁判法》关于弃权的处理判罚
    
 
《桥牌裁判法》关于弃权的处理判罚
发起人:16楼牌迷  回复数:6  浏览数:18276  最后更新:2008/12/19 8:37:26 by 16楼牌迷

选择查看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 帖子排序:
2008/12/9 17:04:25
北方老人





高级魔法师

角  色:版主
发 帖 数:708
经 验 值:857
注册时间:2005/2/25
《桥牌裁判法》关于弃权的处理判罚
鹏宇杯是节分,与场分和VP无关。赛制是:双败淘汰制,每轮32副牌,分为4节每节8副牌,胜方(大于0IMP)得1节分,IMP相等各得半个节分,节分为2:2时比较4节的总IMP。再相同加赛。
不能不提淘汰赛和节分,我相信“广东资深裁判长盛鸣生先生……”等先生在知道是淘汰赛和节分时不一定会认同“十六楼牌迷”的观点。如果是10:0,只相当于一个局分,显然不合理。

[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-12-9 17:09:24 编辑过]

[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-12-9 17:12:54 编辑过]

[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-12-9 17:22:59 编辑过]

[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-12-9 17:26:12 编辑过]

[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-12-9 17:26:45 编辑过]

[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-12-9 17:27:09 编辑过]
用户在线信息
当前查看此主题的会员: 1 人。其中注册用户 0 人,访客 1 人。


深圳市桥牌协会

  • 联系我们 - 深圳市桥牌协会 - 论坛存档 - 返回顶部
    Powered by SZBRG 2008 ACCESS © 1998-2024
  • Processed in 0.31 second(s)
    Server Time 2024/5/5 21:40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