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国高校深圳校友会联盟杯】组队规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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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:联盟杯工作人员 回复数:1 浏览数:4099 最后更新:2006/7/18 9:39:57 by 非常牌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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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盟杯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06/7/17 9:32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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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国高校深圳校友会联盟杯】组队规程 1,队员的资格甄别由各校校友会向组委会负责; 2,凡在校修读专科、本科、硕士、博士等课程,就读、函授、远程教育、在校工作等方式,都可归属本校,各桥友自行向校友会提供可靠的、真实的证明; 3,每个学校两名报名队员为基本各校组队要求; 4,不足队员的校友会可由组委会安排组成两校联队参赛; 5,不足队员的校友可邀请非深圳籍的校友桥友入队参赛(顺带旅游访友),每队这种外援限两名; 6,在尚有名额的前提下,由组委会决定,报名队员有余的情况下,允许同校出两支队伍参赛; 7,其他补充规定稍后公布; 8,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。 |
非常牌迷 发表于 2006/7/18 9:39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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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国高校深圳校友会联盟杯】组队规程 对第5条持异议:)
对第4条联合组队也持保留意见: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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