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深圳市乙级桥牌赛竞赛规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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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:阿珍 回复数:0 浏览数:2280 最后更新:2005/5/30 13:41:42 b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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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珍 发表于 2005/5/30 13:41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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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乙级桥牌赛竞赛规程 一、时间:6月11日中午1时,12日、18日上午10时,19日中午12时。
二、地点:深圳市桥牌活动中心(燕南路98号6栋16楼) 三、参加办法:除去年甲A、甲B队员不能参加外,其他任意4至7人(领队1人、运动员6人)组成一队,均可报名参加。 四、报名费:每队400元,会员每人优惠20元,一队最多可以优惠6名会员。 五、报名电话:83226793 六、竞赛办法:分两个阶段进行。 第一阶段预赛(11、12、18日):打八轮,每轮16付牌的瑞士移位制,以累计VP排列先后名次(VP相同时,比较同分队之间的胜负;如仍分不出,则比较对手的VP)。前八名进入第二阶段的决赛。 第二阶段(19日):打三轮,每轮16副牌的对抗淘汰赛(共打48副牌)。比赛办法如下: 预赛第1名的队有权在5至8名中选择对手,接着第2、3名依次选择对手。获胜的四队晋升为甲(B)级队,并获得今年下半年举行的深圳市甲级桥牌赛中甲B组的参赛资格。 七、带分办法:名次在前的胜队,带两队比赛IMP差的1/2;名次在后的胜队带IMP差的1/3。带分最多不超过12IMP。 八、比赛禁用心理叫和弱开叫。胜队(打平由主队交)必须在该轮结束后10分钟内向裁判长交记分表,超时扣分,不交为0分。 九、比赛不另设仲裁委员会,如有申诉,应予该轮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,并于1小时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及申诉费50元。有桥协组织人员裁决。 十、未尽事宜由桥协另行通知。 深圳市桥桥牌协会 2005年5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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