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“康泰杯”桥牌邀请赛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2年3月9日至3月11日
江苏省吴江市静思园豪生大酒店。
地址:吴江市庞东路1555号
二、主办单位
吴江市体育局
吴江市桥牌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
吴江康泰桥牌俱乐部
四、组委会
主 任 :钱玮黎(吴江市体育局局长)
副主任:沈建林(吴江市桥协主席)
沈建忠(吴江康泰桥牌俱乐部主席)
裁判长:罗列琥
仲 裁 :薛峰
编 排 :俞彬
五、竞赛项目
公开团体赛
六、参加办法
接受吴江康泰桥牌俱乐部邀请的各俱乐部、各省市桥协代表队;
参赛队伍总数为36队,按报名顺序报满为止。每队限报2名2012年注册A类俱乐部牌手。
七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办法
比赛分三个阶段:
第一阶段排位赛:采用瑞士制比赛,共进行7轮,每轮8副牌,以VP累计积分排出各队名次。
第二阶段升降级赛:根据第一阶段名次,分为三个组。A组1—12名,B组13—24名,C组25—36名。参赛队将第一阶段本队所得VP75﹪带入第二阶段。各组分别进行5轮瑞士制比赛,每轮8副牌。各组按两个阶段累计VP排名;A组后4名的队降到B组;B组后4名的队降到C组;B组前4名的队升到A组;C组前4名的队升到B组;B组/C组升级的队将第二阶段5轮的所得VP90﹪加上第一阶段所带的VP带入上一个组别。第一阶段比赛相遇过的队在本阶段中允许重复对阵,但本阶段只允许对阵一次。
第三阶段:各组分别进行5轮瑞士制比赛,每轮8副牌。前面阶段比赛相遇过的队在本阶段中允许重复对阵,但本阶段只允许对阵一次。
最终名次按第四阶段各组累计成绩分别录取名次。
2、采用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《中国桥牌竞赛规则》和《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(试行) 》。
3、比赛编排
(1)序号
在领队、教练联席会议上抽签确定各队序号。
(2)主客队:
1、以裁判长公布的为准。
2、主队在开室坐南北、闭室坐东西。
(3)座位选择权:
瑞士移位赛两队均没有座位选择权,无须填写出场名单。赛员需于每轮比赛开赛前5分钟同时入座。如有问题,则采取背靠背填写出场表的办法。
(4)编排
1、第一阶段第一轮按抽签结果1-2、3-4……35-36对阵。
2、以后各轮按裁判长公布的对阵。
3、比赛使用计算机编排,采用高分对高分的原则。
(5)瑞士移位赛在一阶段中相遇过的队不再相遇;如遇参赛队为单数时,积分最低者轮空,但每个阶段每队最多轮空1次。
4、比赛程序
(1)禁止使用高度非常用(HUM)体系;禁止使用棕色约定叫。
(2)赛员须携带本对的中文约定卡(其中可内含桥牌专用英文符号)参加比赛。
(3)采用计算机预制比赛用牌。
(4)比赛使用叫牌卡、推盘及遮幕,由南北负责推盘。对叫牌及叫牌体系的询问和解释均须采用书写的方式进行。
(5)提醒的方式:叫出约定叫者及其同伴均须立即向屏幕同侧的对方赛员做出提醒,提醒者须将提醒卡放置在推盘上对方的叫牌栏中,并待对方示意接到该提醒后再收回。被提醒者得到该提醒后应点头示意对方。提醒者不得采用其它方式或越过屏幕做出提醒。凡未按规定的方式做出提醒、且对方表示未得到该提醒的,均视为未做提醒。
(6)屏幕同侧的不合法叫牌,在推盘未推至屏幕另侧前必须更改。合法叫牌不得更改,但符合规则的立即更改除外。
(7)记分表由南家记三份、东家记一份。离桌前双方核对签字。并将第一联交裁判。
(8)每轮(节)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(裁判长另有规定时按裁判长要求)为更正记分中计算及录入错误的有效时限,逾时不得更改。
(9)比赛用时:
8副::1小时
如有比赛超时按《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》规定的标准给予超时罚分。
(10)如有迟到,按《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》规定的标准给予处罚。
5、积分相同时的名次决定办法
VP相同时,分别依次比较以下条款确定名次:
(1)比较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的VP 值、IMP 值,多者名次列前;
(2)比较有关队在全部比赛中获胜轮数(VP 打平不计)的多少,多者名次列前;
(3)比较有关队的平均对手分(某队所遇过的所有对手的累积 VP 除以该队实打比赛轮数)的高低,高者名次列前;
(4)比较有关队在全部比赛中的 IMP 胜负率,高者名次列前。
(5)如仍相同,抽签决定。
6、比赛纪律和礼仪要求
比赛期间,所有参赛人员要遵守(但不仅限于)以下要求,如有违反者,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(1)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《桥牌竞赛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有关比赛纪律的规定。
(2)讲究文明礼貌,进入赛场须衣冠整洁并佩戴有效证件。参赛队员必须佩戴证件,如有违反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扣0.5VP。
(3)在比赛赛场及周边区域不得大声喧哗。经劝说无效者,报组委会进行纪律性处罚。
(4)每轮(节)比赛中,无论何种原因,如果中途退出比赛(含被判弃权)的,此时如比赛尚未过半,弃权方得0分;非弃权队得分按18VP,即60%的人为调整分计算,如以前其平均分高于60%的得分,则调至其平均分;如该轮比赛已过半,该轮(节)中此前已打过的牌,只要能构成复式的,按实际结果计分;所有未打过的及不能构成复式的牌,弃权方按每副牌得0分、非弃权方按每副牌得3IMP计分。
(5)所有人员,进入赛场即应关闭移动通讯工具。每节(轮)比赛期间,遇有赛员的移动通讯工具响铃或振动,对于未接听或未观看者,扣相关队2VP;对于已接听或已观看者,将取消该队参加该节(轮)剩余部分比赛的资格,比分按“中途退出比赛”计算。多次或严重违反本条规定的将受到进一步处罚,可能会部分停赛,由组委会决定。
(6)赛场及赛场前附近区域禁止吸烟。如发现有违反本项规定者,则扣相关队2VP。多次或严重违反本条规定的将受到进一步处罚,可能会部分停赛,由组委会决定。酒后不得上场比赛。
(7)尊重裁判、尊重对手、尊重同伴,不得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漫骂或带有侮辱性语言的不文明行为,若一经发现,扣相关队1VP。如果多次违反本条规定或经劝说不改者将做进一步处罚,由组委会决定。
(8)观众不得走动看牌,不上场队员不得观看本队的比赛。
(9)赛员在每轮(节)比赛中,最多只允许离开座位一次。赛员如因身体或生理原因确需离开座位,须开赛前向裁判报告,并得到裁判的同意,并由裁判指定的人员陪同。凡未经裁判同意,比赛中途擅自离开座位者,将取消其参加该轮(节)剩余部分比赛的资格。
7、申诉
(1)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各队申诉。
(2)所有申诉必须在该节(轮)比赛正式分数公布后30分钟内向裁判提出(裁判长另有要求时按裁判长的要求执行),并按规定履行申诉程序。申诉费每次人民币300元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总奖金:人民币15万元;
A组奖励前八名:第一名38000元;第二名22000元;
第三名16000元;第四名10000元;
第五名9000元;第六名8000元;
第七名7000元;第八名6000元。
B组奖励前六名:第一名6000元;第二名5000元;
第三名4000元;第四名4000元;
第五名3000元;第六名3000元。
C组奖励前四名;第一名3000元;第二名2000元;
第三名2000元;第四名2000元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:
1、各参赛队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向组委会报名;
2.报名费:每队1000元,组委会以收到报名费先后最终确认参赛队伍;
3、报名
联系人:陈新 13732652788
邮 箱:wjktqpjlb@sina.cn
微 博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wjktqpjlb
4、报名费汇款帐号:
户名:吴江市康泰水资源环保有限公司
开户行:吴江农商行松陵支行
帐号:0706678021120100859182
注:报名费汇款请注明参赛队名,汇款人请将汇款单传真至0512-63023161。
(二)报到:
各参赛队于2012年3月9日16时前到赛区报到。
参赛队伍及运动员吃、住及往、返路费自理
(三)酒店标准如下;
比赛所在地:吴江市静思园豪生大酒店(国家级园林式酒店,五星级):标准间、单人间498元/间(均含早餐),用餐每人每天200元,详情可向组委会了解,请在报名时确认订房、用餐数量。
十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